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3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det.365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市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如考同志任组长的台州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县(市、区)也要及时建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     2、专项行动督查安排。     (1)本次督查分4个组。抽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领导1人和中层干部数人组成(详见附件2)。     (2)督查方式。听取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实地抽查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台帐、统计报表以及现场反馈督查结果。     (3)督查内容。检查是否按“浙人社发〔2012〕35号”文件要求组织部署和开展专项行动;随机抽查公共职业中介1家,民办职介机构1~2家,检查是否依法开展职业中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或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随机抽查其他用人单位不少于2家,重点对企业招工信息发布、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检查。     (4)督查时间。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请各督查组组长单位安排用车。     3、专项行动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信息提前5日报送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潘安     联系电话:0576-88556160、88556712     传    真:0576-88556712     电子邮件:tzlabour@126.com   附件:1、台州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台州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督查分组安排       det.365     台 州 市 公 安 局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