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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台州市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以及2014年度在台工作六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外国专家局 

台人社办发〔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境)外智力资源,大力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台州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台市委办[2011]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台州市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以及2014年度在台工作六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的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围绕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引进外国专家及项目。

(二)围绕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我市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进外国专家及项目。

(三)围绕促进我市科研、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引进外国专家及项目。

(四)围绕电子信息、生态建设、现代医药等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及文化创意、金融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引进外国专家及项目。

(五)围绕促进海洋经济建设、港口与海岸带、港航物流、海洋装备、海洋渔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引进外国专家及项目。

二、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含中资股份占51%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全外资企业除外),省部属在台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引进外国项目申报: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2015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在台六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不含文教类)申报:请根据专家在岗工作情况填写附件《2014年度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情况表》(附件3),并随附聘用合同、外国专家本人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及2014年全年的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省外国专家局已立项资助的引智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引智项目执行专家不可作为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重复申报。

(四)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纸质材料包括《2015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2015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2014年度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和《2014年度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情况表》及相关附件(附件4,一式2份)。相关表格可从det.365网站(网址:http://www.tjchuangjiawuliu.com/index.php)下载。

四、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强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对经批准立项的市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按其实际支出的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给予总额不高于3万元人民币的资助。企业自聘国外专家(不含文教类)在台州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的,经台州市外国专家局审核属于重点支持项目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一次性3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经费资助。

 

 

市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张彤彤、陈亮

地址:台州市政府大楼1436室

电话:0576-88511930

传真:0576-88511930

E-mail:  tzwzj@126.com

 

附件:

1.2015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汇总表

2.2015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2014年度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人员信息汇总表

4.2014年度在台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自聘外国专家情况表

 

det.365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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