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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制度建设提质、普法宣传提效、执法监督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法治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公开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不断强化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制订下发了573个文件,政策法规部门不仅对这些文件进行合法性、政策性审核,还主动介入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发布、备案及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查把关,其中对15个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法制办实行“三统一”管理备案。同时,及时抓好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工作,对现有34个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按继续有效、废止、失效、修改等处理办法进行逐件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

二、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法制审核情况

今年,我们制订出台了《det.36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det.365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等执法决定程序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明确由局政策法规处为法制审核机构,法规处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员。强化执法权力的刚性约束,对审查重大执法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今年1-11月,全市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8件,行政许可649件,工伤认定17805件,其中市本级行政处罚办理案件4件,行政许可463件,工伤认定640件。没有发生一起因乱作为、不作为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的事件。另外,我局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琴云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金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行依法行政中的指导参谋作用。

此外,政策法规处作为本局政府合同的审查机构,认真履行政府合同管理职责,协助参与合同谈判及拟定、签订、履行、修改合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等问题,请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职责落实情况

我们坚持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指导思想,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分析会,评比案卷质量,做好监督检查,跟踪指导,。上半年,市人社局联合市法制办组织开展全系统案卷评查业务培训,对检查人员和案卷采取双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互查互评,学习交流执法案卷制作的经验,不仅要求案卷法律文书外观整洁、立卷归档及时齐全,而且要求案卷文书内容、分类和备案工作统一有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劳动监察支队抽调各大队业务骨干通过召开案件质量互评会议的形式,评选出年度优质案件和相对较差案件,将评选出来的优质案件作为典型加以表彰并全市推广,供全市基层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学习借鉴。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劳动保障办案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

我们制定完善了《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坚持程序正当、公平公正和准确运用法律的原则,全面、综合考虑当事人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具体因素,确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为进一步改善和规范我市劳动用工关系,今年以来,我市劳动监察支队已陆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四次专项检查行动,市支队对每个专项行动都立足早安排、早部署、早检查,专项行动做到了措施实、效果好。全市共出动人员3780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4990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共计8690多万元,纠正处理各类违法行为560件,清退童工30名。全年没有发生过一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事件。行政处理、处罚文书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标准执行,全市没有发生此类处理、处罚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败诉情况。

五、行政执法窗口建设情况

(一)行政执法事项均实现了窗口办理。市人力社保局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事项窗口化管理,对执法事项受理的窗口和地点作了分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各类职称证书核发、社保登记证年检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放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行政处罚、就业、工伤认定等事项集中在市社保大楼窗口办理,实现受理、审核、决定、办理一条龙服务。其中就业窗口配备一定外语沟通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劳动监察支队设置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窗口,有2名人员专门负责群众的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其他工作人员轮流参与值班,对当天未处置完毕的案件,由监察处理科继续办理该案。

(二)窗口管理规范服务周到。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全市各级人力社保窗口严格遵守大厅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行事项即办制,实现便民的最大化。同时市级窗口了发挥“互联网+”优势,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事项开创网上申报、证书快递送达的新举措,并建立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电话回访工作台账,经电话回访,办事群众纷纷点赞,满意率达百分百。2016年,人力社保窗口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秀窗口。市社保大楼审批窗口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不仅在窗口公告栏上公布了工作人员形象照、操作流程、申请范本等,编制服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还制定了工作人员“五不准”规范行为,“四个要”服务措施,以方便办事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作为政策宣传窗口,还被浙江省唯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社保部12333示范单位”评选对象。

六、“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对148项人力社保部门权力清单比对衔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权力清单“瘦身”。根据市编办的部署,加强责任清单“强身”,理清部门职责和相关部门的边界职责,实行精细化管理,制订完善3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32项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21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清单,对上级部门已明确取消和下放的两项权力事项,认真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七、“信用台州”建设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征信系统平台的要求,我局与人民银行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详细沟通,了解情况之后,双方确定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我们采用在系统内建立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险种的单位基础资料以及缴费情况视图,每月定期将数据更新至人民银行前置机的方式完成数据传输,即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和有效利用,又监察了企业社保参保缴费信用情况。该系统至今已稳定运行一年多,达到建设目的。

同时,市劳动监察支队加强失信企业的监管。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于欠薪不还、整改不力的失信企业,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劳动保障重点监管对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重大工程来抓,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一年来,我局新建“台州就业”、“台州人才”、“台州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微信公众号,投入20余万改版“台州人才网”,累计通过局域网、各微信公众号和新闻传统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375条,接到依申请公开32条 。规范和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按年度信息公开要求公布局年度工作报告。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不仅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社会保险信息等。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而且对26条重要政策进行网上政策解读,公开建议提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问责制度和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职责。今年市本级已经办理完毕的4起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在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台州市政务服务网和局域网上公开执法信息。

九、履行行政诉讼应诉相关职责情况

随着老百姓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行政争议的事件越来越多,今年市本级受理的12件案件,疑难复杂的案情较多,对此,我们一方面认真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坚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另一方面,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谁分管、谁负责、谁出庭”的制度。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争议纠纷,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

十、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我们积极应对,依法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依法督促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义务,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内容和告知方式,改进办案方式,强化案件调查指导,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深入实施重大复议案件报告制度,不断健全信息监督机制。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报备制度,要求各县(市、区)遇到重大疑难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上报市局,遇到败诉案件,也要在收到裁决文书之后尽快将案件结果相关情况报市局法规处。

十一、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今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加。我局针对台州实际,成立了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职责,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仅充分发挥市本级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示范和指导作用,而且发挥基层调解工作的优势,依法进行积极协调和疏导,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案前调解率由去年的68.3%提高到今年的79.8,劳资双方满意度较高。

十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及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更新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倡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坚持每年都按照市法制办和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市法制办和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局班子领导按照局学习制度的要求,坚持每两个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头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先后邀请了人社部劳动监察局、人社部法规司、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作《新型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执法》、《法治人社建设》、《自觉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着力提升人社干部防腐拒腐能力》等主题辅导。

十三、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情况

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机关正式在编人员36人,其中领导班子10人,正副调研员8人,目前市局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为21人,持证率占58.33%。我们要求全局机关男55岁以下,女53岁以下,全部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证件考试,超过年龄的鼓励考,力争达到省里规定的标准。劳动监察支队持有执法证件的为9人,持证率占100%。

十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延续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拓展新的方式理念,着力围绕“多学习”、“多交流”、“多活动”,抓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注重业务学习培训。为了提高办案能力,本月底,我局将组织举办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工作案例研讨会,总结成绩,交流研讨各地解决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先进做法,并请法院行政庭庭长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点评,指导业务。另外,还多次组织劳动监察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实现全市监察员年度业务培训全覆盖。组织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及骨干监察员成立联合检查组,组织近30余名各大队负责人及骨干监察员,赴各县(市、区)开展劳动用工交叉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横向业务交流。积极与法院组织开展业务探讨活动,召集各地法规科长、各大队业务骨干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活动,重点是涉及工伤认定、拒不支持劳动报酬、劳动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的旁听。主动与水利、质检等系统进行横向业务交流,借鉴他们说理性执法和文书制作方面一些好的做法。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基层网点人员参加劳动监察业务知识竞赛,促使基层执法人员多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继续组织开展年度优秀论文评比活动,激励一线队员多学习、多思考、多实践,不断提高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

十五、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地把它贯穿于人力社保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

(一)以加强建章立制为抓手、统筹规划依法行政工作

一方面是健全机构,增强责任。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制。政策法规处作为局法制机构,统一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除人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外,还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协调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另一方面是纳入考核,制定计划。今年,我局继续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依法行政作为对各处室共性工作目标考核的第一项内容。专门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局班子领导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就阶段性工作开展进行布置,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平时,经常性开展全市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检查,掌握全市本系统依法行政的动态和水平。年底考核过程中,由政策法规处对机关职能处室(单位)是否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进行评议,针对查找和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的工作。

(二)以夯实基础性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1、着力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和宣传工作。平时,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管,每天定时上网浏览我市人力社保领域的舆情信息,重点关注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高、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等网情信息集散地,畅通舆情信息汇集报道渠道,健全舆情领导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市县两级网评联络员和评论员的作用,在重大舆情发现之后,加强组织,主动跟帖。特别是对人力社保负面舆情,能及时抄送领导、相关处室及县市区局,进行有效处置。在做好舆情工作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制定下发《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主动和各类媒体沟通,组织举办医保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平时,积极宣传报道人力社保相关工作,法规处认真撰写新闻稿件,今年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等省内外报刊发表四十多篇稿件,大力宣传我市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亮点工作。

2、不断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阳光政务”是人社系统的一个品牌,台州和宁波是省厅树立的典型示范点,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人社系统阳光政务工作,完善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事项的分类工作,加快形成省市县基本统一、完整规范的事项目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办理事项纳入率有了明显提高,办结率达到90%以上。规范权力运行,实施系统整合,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三)以强化执法监察为引擎,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今年,我们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管理目标,分解确定执法责任,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造成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二是坚持健全维权诉求机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首先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证平时和特殊敏感时段都能及时受理来电、来访、来信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年初以来,我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057起,涉及2.8万人,涉及金额3.82亿元。其次是加强部门协作,力推合署办公制度。其次是加强部门协作,力推合署办公制度。我局联合集聚区出台《台州湾集聚区东部新区防范和处置欠薪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通过提升维权效率,通过交通、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全力配合,营造齐抓共管氛围,在快速有效处置重点难点欠薪案件方面力争取得新突破,今年两节期间,全市五地合署办公室共处理欠薪重大事件94件,涉及人数4459名,涉及金额9441.7万元。此外是创新维权机制。对于劳资争议和重大欠薪案件,因证据不足,劳动监察存在处置险,劳动者因通过律师维权成本太高的问题,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创建《农民工维权岗制度》,由援助律师每周一坐台值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维权服务,自建立以来取得了很好成效。至今,共提供法律咨询3200多人次,草拟各类法律文书420多份,并协助处置欠薪重大事件23起。

三是坚持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双服务活动。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强化惠企助企服务理念,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六五”普法、“千名人社联万企”、“双爱活动”为契机,开展上门送法服务,要求人人参与,树立人社干部与用人单位联系的服务理念,认真收集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的双服务意见和建议,并力所能及地及时为企业解决困难,一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8万份,全员共参与走访企业近6000多家;另外,我们加大对用人单位劳资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共培训劳动人员3000多名。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更加贴近企业和劳动者,受到他们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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