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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zhangtt 

我市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关于“两证整合”工作的部署安排,从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不再区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全面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内置RF芯片,一人一号,终生不变。2017年10月1日起,我国驻外使领馆将不再接受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仍然有效。

4月1日起,用人单位请直接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或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在线服务”内的业务接口登录,进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按照要求提供并上传材料。

原办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的用人单位,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重新进行注册;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的注册单位可凭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原密码直接登录新系统。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内容及办理流程请登录det.365网站--“政策法规”--“国家政策”内查看《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外专发〔2017〕36号)。

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负责受理。申请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的申请经预审通过后,直接报送相应的纸质材料至窗口即可办理。

 

台州市外国专家局咨询电话:0576-88511930

台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76-88511936

窗口地址:台州市白云街道爱华路11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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